湖南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招生人数:91人左右)
湖南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202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1人。中公考研为你整理如下内容,一起来看~
湖南工程学院202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1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制2.5年。
1.材料工程:包括功能电子材料、电化学能源材料、轻量化材料、低碳生态建筑材料及结构体系研究等。
2.化学工程:包括绿色工艺与反应技术、环境功能材料与污染控制技术、生物与医药开发利用及分析检测等。
3.纺织工程:包括纺织材料和纺织品加工、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服装企业管理等。
4.轻化工程:包括节能减排染整加工与功能整理助剂的开发与应用、生态染整与功能整理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印染污染控制及清洁生产等。
1.电气工程:新能源与智能电网、电力电子与电能变换、电机电器及其控制、电气智能化及机器人技术等。
2.动力工程机械:机械动力学与设备故障诊断、动力机械运行与控制、动力机械设计理论及应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等。
3.动力工程建工:人居热环境与绿色建筑技术、暖通空调系统智能控制/建筑系统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及冷热源装备技术。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报考我校的考生,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22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实际的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单位、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线.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以上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法律法规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复试时间和地点:凡报考我校或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一定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所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其余有关招生问题,参见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和规定。
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考生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的体检要求执行。
我校依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情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学习年限2.55.5年(包含创业或休学)。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1.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将及时发布2023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请考生查询。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予以资助,研究生奖助项目包括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年综合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校级研究生校长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研究生科学技术创新项目、研究生个人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详见学校相关文件。